2024年龙华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2:08:18    惠州

招考单位: 龙门县龙华镇委员会

劳动关系: 编外合同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 227人

报名时间: 2024-06-21 09:00:00—2024-07-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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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村组队伍建设,拓宽村级干部选人用人视野,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县委组织部有关精神,常态化推进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决定在全镇开展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龙华镇公开招聘227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具体职位及储备人选数量见《龙门县龙华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附件1)。

二、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定期参加村民小组干部会议,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三、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坚定听党话、跟党走,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关心群众,热心公益;工作积极认真,身体健康;落实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

2. 中共党员优先,鼓励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报考。特别优秀的人选,经乡镇党委推荐,学历可放宽至初中,年龄可放宽至53岁(含53岁)以下,人数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10%。;

3.年龄一般为50周岁(1974年6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18周岁及以上(2006年6月1日前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4.一般应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学历达不到要求但现实表现确实优秀的,经乡镇党委推荐,可适当放宽;

5.具有招聘职位所在村民小组户籍,或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

6.非现任村民小组组长;

7.符合村民小组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招聘为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未满5年的或受到治安拘留处罚且处罚完毕未满3年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违反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完毕但在群众中影响恶劣的;因涉黑涉恶、存在“村霸”问题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受到清理的;有组织和煽动群体性事件,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党和国家机关,煽动、串联、胁迫、以财产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等违反《信访条例》行为的;曾因拉票贿选被查处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的。

4.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形。

5.工作能力不强,道德品行较差,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影响较坏,在党内群众中威信不高的。

6.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7.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8.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列为村民小组长人选的其他情形。

四、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龙华镇党建办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公示与储备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0日止。

(二)接受报名

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龙门县龙华镇政府三楼党建办,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考人员需向镇党建办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龙门县龙华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6.党组织关系不在本镇的还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镇党建办在报名现场当场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镇党建办组织纪检监察、民政、信访、公安、农业等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对资格审查不过关,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同时,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储备资格。

(四)组织考察

通过集中考察或个人谈话等,对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储备

镇党建办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报镇党委,经审核批准后确定拟储备人选,在人选所在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储备登记手续。

(六)递补

因公示期间发现影响储备问题或考生自愿放弃储备等情况导致拟储备人选出现空缺的,由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储备人选,并对拟储备的递补人选进行公示。

五、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后续管理

(一)储备人选管理考核:

龙华镇将对本次招聘的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

(二)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及时按照下列途径进行后续管理:

优先发展党员。根据综合现实表现考察,对表现优秀非党员的储备人选,优先纳入“量化积分”考察对象,经组织推荐,通过培养、考察,吸收进党的队伍中来。

(三)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况调整出储备干部队伍:

1.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立案调查的,一经查实,立即除名;

2.有不接受组织安排的工作,一经查实,立即除名;

3.有表现平平,不服从大局,群众反映差的,清退出储备干部队伍。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招聘公告龙华镇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龙门县龙华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职位表.xlsx

附件2 龙门县龙华镇公开招聘村民小组组长储备人选报名表.docx

中共龙门县龙华镇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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