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不限”,“应届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且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不限”指“应届毕业生”和在报名首日前(即2024年7月3日)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具有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报考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考生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台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3.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
4.已参加2024年3月20日发布的《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考试并已通过面试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次的考试。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94),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其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4.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3日上午9时至7月9日下午17时。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需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①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并附上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如推荐表中没有院系推荐意见的需另出具证明材料;②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岗位还需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4.报考岗位有要求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的,还须提交考试成绩合格以上的必修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单或院校开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5.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未取得教师资格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
6.其他材料:
(1)报考岗位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交学院出具的专项证明;
(2)报考人员为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资格初审
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11日9:00至7月12日17:00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13日
2.笔试形式:现场笔试
3.笔试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葵城中学(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相关知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发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页,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自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6.在笔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7.笔试加分:参加我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准考证、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三)资格复审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具体以补充公告为准)。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前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如提示须补充证件(证明)材料的应在复审结束之前补全,未能按时补全证件(证明)材料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在同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在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7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安排以补充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采取“模拟教学”方式,时长为15分钟。其中美术、体育教师岗位还需进行技能测试,具体为:
美术:测试内容为速写(考生自带画板、画笔等)。时间30分钟。
体育:根据岗位要求并结合场地情况进行,具体另行通知。考生自备运动服饰。时间10分钟。
4.成绩公布: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模拟教学”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江门市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门户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考生在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环节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事业单位教职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三)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聘用后未履行5年服务期承诺的(包括但不限于:报考人员辞职、被解聘等),2年内不得报考新会区事业单位职员。
(四)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五)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就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0750-6623072、0750-6623085;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附件:
1.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第二场);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