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数共1名。具体招聘条件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政治素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具有农业农村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户籍,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安排,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能适应日常加班及值班的工作;
(七)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违法违纪记录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考人员提供资料:
1. 报名表(附件2)2份,含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个人征信报告。
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归还本人,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概不退还,需自行备份。
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五楼501室。
(四)联系电话:0763-8732553 联系人:唐丽芳、刘修娴。
四、考试
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成绩当天公布。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我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具体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职位空缺的,则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我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连山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不具有行政或事业编制身份。具体薪酬福利按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九、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