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殡葬管理所现公开招聘临时遗体收敛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如下:
1.负责遗体收敛、搬运;
2.专业不限,殡仪有关专业优先,有殡仪服务工作经验优先。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国家承认的初中或以上学历;
5.年龄在20至40周岁;
6.服从我单位岗位工作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工资待遇
薪资待遇与市殡葬管理所一线临聘人员同等。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
(二)报名方式:携带个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至信宜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办(信宜市婚姻登记处上楼左转)办公室报名。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面试合格后,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由信宜市殡葬管理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以临时购买服务的用工方式,在信宜市殡葬管理所工作。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对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应当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办公室
电 话:0668—8890600
信宜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