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其相应经费补贴,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且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1.因入编前隐瞒疾病等而致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4.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
5.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7.违反医德医风规范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选聘的医疗卫生人才自入编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合同,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三)在本市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调离本市的人员(包括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告拟选聘的人才对象。
(四)招聘工作中可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多轮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等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面试的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中的“本市”是指罗定市。
政策咨询电话:0766-3722794(罗定市委人才办)
0766-3838663(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766-3923916(罗定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1:罗定市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4:云浮市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xls
1.因入编前隐瞒疾病等而致未能履行岗位职责;
2.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3.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
4.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的;
5.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的;
6.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
7.违反医德医风规范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选聘的医疗卫生人才自入编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否则终止聘用合同,并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三)在本市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调离本市的人员(包括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属于本公告拟选聘的人才对象。
(四)招聘工作中可视具体报名情况,适时分批组织多轮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办理聘用等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面试的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中的“本市”是指罗定市。
政策咨询电话:0766-3722794(罗定市委人才办)
0766-3838663(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766-3923916(罗定市卫生健康局)
附件1:罗定市2024年招聘医疗卫生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罗定市招聘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4:云浮市医疗卫生系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xls
罗定市医疗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