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包括:名优正、副校长5名,名优教师10名。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大亚湾区在职在编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
(一)名优高中校长(1名),招聘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应的学位;2.取得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3.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4.取得由县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集团任命的校长任职资格,且担任县区级直属以上普通高中校长或地市级直属以上普通高中副校长3年以上;5.曾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优校长等荣誉称号(或省级以上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任职期间学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奖);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工作确有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二)名优义务教育校长(正校长2名、副校长2名),招聘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取得副高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3.取得教师资格证;4.取得由县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集团任命的校长任职资格,且担任县区级直属以上普通中小学校长或地市级直属以上普通中小学副校长3年以上;5.曾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名优校长等荣誉称号(或地市级以上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任职期间学校获得地市级以上教学质量奖);6.年龄:名优正副校长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年薪制名优正副校长要求60周岁以下(即196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工作确有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名优教师(10名),招聘对象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对应的学位;取得教师资格证;2.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3.在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获地市级以上中小学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且获得地市级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4.五年以上中小学教育教学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工作确有需要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
三、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引进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相应待遇,中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十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副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七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正高级职称的按专业技术四级岗聘用并享受相应待遇。
年薪制名优校长,不办理人事关系调入手续,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正校长年薪为70万元(含四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副校长年薪为50万元(含四险一金单位及个人部分)。
(二)津贴补助。特级教师享受省“特级教师”津贴;省级名优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落户大亚湾,可享受10万元安家补助,分5年等额发放。
(三)二次择岗。获聘人员三年任职考核优秀的,经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同意,可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择校换岗。
(四)配偶就业。获聘人员配偶有就业需求的,根据其配偶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情况,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双向选择、市场配置、政府引导的原则,协助做好其配偶就业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子女入学。获聘人员随迁子女可按照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网络报名→2.网上资格初审→3.现场资格复审、制发《准考证》→4.考试→5.体检与考察→6.公示与聘用。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818
4.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至2024年7月19日17:30;
5.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手写签名)
(2)近期大1寸免冠电子版彩色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5)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任职文件;
(7)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名工作室主持人证书、荣誉证书、教育教学经历证明等);
(8)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9)教育部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报名首日前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认证书);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报名成功后,即视为报考人员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0日8:30至2024年7月22日17:30;
补交材料时间:2024年7月23日8:30至2024年7月25日17:30;
招聘工作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现场资格复审、制发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能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签名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考试
本次公开引进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2:1,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名优高中校长、名优义务教育校长(副校长)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名优教师采取“笔试+面试”及“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考生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的考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类,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合格线的不得参加面试。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名优高中校长、名优义务教育校长(副校长)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2:1,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公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布。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名优高中校长、名优义务教育校长(副校长)岗位的采取面谈+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面谈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名优教师采取说课+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说课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将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另行公布。
3.加分。
(1)获得国家级教育类荣誉称号或在国家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奖的,总分加20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类荣誉称号或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一等奖的,总分加10分。
(3)在省级以上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说课、课堂教学、教学基本功及命题比赛等教研评比中获二等奖的,总分加5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在大亚湾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版面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具体说明外,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承诺服从调配。
(四)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组织人事办公室和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引进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报考人员年龄、取得职称、任职资格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获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大亚湾教育系统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
(九)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引进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十)联系方式:
1.招聘组织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2-5562722;地址:广东省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B606室;邮编:51608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事项均以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dayawan.gov.cn/bmpd/xjj/)发布为准。
3.监督咨询电话: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机构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52-5562425。
本公告由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表
2.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
大亚湾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