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资格审核工作,根据《汕尾市政协办公室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第二条“选调条件”中第四点“从事过办会、办文及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的要求,请各位报考同志同时提供以下相关佐证材料:1、本人办文或办会“文(电)呈批笺”复印件或OA办公系统截图;2、1至2篇本人起草的重要文稿(领导重要活动讲话、工作报告、调研专题报告或工作方案)。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证明,于7月18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指定邮箱(swzxjgdb@163.com)。逾期未报送的报考同志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同时严禁弄虚作假,如若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附件:1.办文佐证材料参考示例
2.重要文稿佐证材料参考示例
政协汕尾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