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加强我镇禁毒工作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拟计划面向社会招考禁毒社工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学习能力,服务意识强,办事稳重,作风扎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男40岁以下(即1984年7月11日后出生的),女35岁以下(即1989年7月11日后出生的);
4、熟悉电脑常用软件和办公工具;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地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持有社工资格证,具备以上任一条件者,将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名及应聘资格: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吸食毒品未戒脱、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尚没有处理完毕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有精神病史或其他重大疾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营仔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营仔镇招考村禁毒社工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计生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4、特别提示:①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②本岗位外勤较多,且需参加劝导工作,较适合男性。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满分100分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试内容:主要测试思维反映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履职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其他事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1、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政审。
2、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政审中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反映。
四、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禁毒社工招考聘用按照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录用社工的工资由市财政负责统筹,按照原市招聘在职社工的工资。
(二)本次招聘禁毒社工将会与营仔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如聘用期内表现优秀的,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虑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759-6526570。
(二)本次招考禁毒社工的有关解释事宜归营仔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廉江市营仔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