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夏港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专职网格员3名,财务岗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具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关时间计算均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志诚大道303号808室,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2386989。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初级聘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份,报名者须提前网上下载并填写;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张贴在报名表上);
(3)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
(4)学历学位材料: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学位证书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位网下载);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
报名材料不齐不予报名,报名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资格审核
由街道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能力素质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3.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录用
1.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并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3.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386989。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