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梅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需在2024年7月1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4.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3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以“姓名+手机号码”(如:张三+138238XXXXX)为标题并附相关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mzgarsk@163.com。报名材料:①《警务辅助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意:提交材料后不代表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以短信通知为准,考试时间初定7月下旬,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笔试采用纸质闭卷统一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具有前述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报考人员,经核实资格条件后(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原始分统一加5分。
(三)体能测评测评项目:①10m×4往返跑,②纵跳摸高。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不计入总分。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予以公布。
(六)体检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还需配合进行毒品筛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可予以调剂聘用。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入围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入围人员需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
(八)公示政治考察合格的,由梅州市公安局通过门户网站、平安梅州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正式聘用。
以上招聘程序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待遇保障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财政保障,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A类岗位实领工资约2000元/月,B类岗位实领工资约2500元/月,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梅州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3-2169360(工作时间)。
附件:1.梅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表
2.梅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梅州市公安局
2024年7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