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接受河西街道办事处的纪律约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8年11月15日后出生至2005年11月22日前出生,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5.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社工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须交《阳春市河西街道招聘禁毒社工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阳春市迎宾大道359号河西街道办事处禁毒办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662-7181106。
2.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报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还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报名资料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若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料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复审结果另行通知。
四、考试流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社会和禁毒工作基础知识,考生自行购买《社会工作教材》学习。
4.笔试评分标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比例分占50%,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下一轮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4.面试评分标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权重比例分占50%。
(三)成绩公布
1.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2科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权重比例分别为:50%、50%。
2.特殊情形: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4.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报。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对象:在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四)体检合格者还需进行毒品尿液检验,检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在体检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政审考察人选。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含试用期1个月)。
(三)首次劳动合同的签订期为1年,期满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薪酬48900元/年(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
八、递补
(一)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二)本次禁毒专职社工人员岗位招聘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对放弃聘用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本公告由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4日
附件:2
阳春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禁毒社工报名表
说明:此表须如实填写,经审核发现与事实不符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