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详见附件2《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工作,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团队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共5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阳山县思贤路103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联系电话:0763-7887730。
(三)报名要求
1. 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需提交《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张贴相片)及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同版)。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信息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四) 资格审查
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报考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同类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五) 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接到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相关业务知识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席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同分的一齐参加面试),如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调剂或递补
1.进入体检环节后,招考岗位的招录比例未达到1:1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意愿,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调剂。
2.招聘结束后,一年内若出现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原则上按照本次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包干,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应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试现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考前准备工作。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线路,自带考试用具。考试当天开考30分钟后不得准进入考室。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二)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788773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阳山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