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区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签约兽医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农农函〔2021〕62号),潮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签约兽医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签约兽医3名。(沙溪镇2名、东凤镇1名)
(二)岗位职责
签约兽医在官方兽医的指导和监督下,主要协助开展屠宰检疫工作,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开展动物防疫、检疫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检疫知识的宣传;
2、协助开展动物防疫、检疫等工作;
3、掌握责任区域内动物的强制免疫、出栏、补栏情况,熟知责任区域的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
4、负责对责任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
5、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协助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6、执行动物卫生监督检查、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和公路动物检查站防疫检查工作等其他动物检疫防疫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签约兽医应符合政府聘用人员基本要求,热爱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熟练掌握动物防疫检疫业务知识,新聘用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执业兽医(或助理执业兽医)、乡村兽医资格;
2、具有兽医、动物医学、动物科学、畜牧兽医、中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具有兽医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取得农业农村部鉴定的动物检疫检验员、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5、现已从事屠宰检疫检验相关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填写《签约兽医申请表》一份,并经应聘镇人民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申请资料报送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报名提交的资料:
(1)签约兽医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免冠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16日
3、报名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动监股(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礼泉街1号403室,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温志煜 电话:0768-2296075
(二)审查
潮安区农业农村局签约兽医招聘工作小组对上述申请资料及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
(三)考试考核
潮安区农业农村局签约兽医招聘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大道礼泉街1号六楼。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到县(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具体时间待定)。
(五)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人员名单在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签约
公示无异议的,由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通知聘用镇政府与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兽医的岗位职责、责任区域、工作标准等事项,并核发签约兽医工作证。
(七)工资待遇
签约兽医的薪酬待遇参照潮安区现行临聘临时人员的标准执行。
附件:签约兽医申请表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签约兽医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