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梅花村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按工作安排加班或夜班。
(四)有机动车驾驶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招聘岗位初定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辅助人员,且需服从街道对岗位的调整安排。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梅花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广州市梅花路57号首层)。
(三)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失业证明或离职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3张等原件。以上资料除照片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复印件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仅在工作日接受报名。
(五)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填写《梅花村街道办事处辅助人员报名表》。
(六)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联系人:谢小姐,电话:020-87004194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评。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公文写作基础等。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四、体检与组织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对象在指定医院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结果提交时间和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四)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街道按相关要求进行组织考察。
(五)对于体检或者组织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
五、录用
(一)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越秀区信息网挂网公示。
(二)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未按要求配合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街道制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证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