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18周岁至35周岁;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6.无精神病史,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报名优先考虑: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患有精神疾病或长期服用精神类药物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月30日。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地址页及本人页)、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退伍军人提供)。
(2)学历资料:毕业证(最高学历,必须是已毕业)、学历认证资料(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学位认证资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dgdc.edu.cn/,打印学位认证报告),报名者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4)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有则提供)。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彩色PDF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zhjjfj1108@163.com。
注:报名资料压缩包和邮件标题需按“勤务辅警+姓名”格式注明,如“勤务辅警+张三”,邮件投递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18:00,逾期投递无效。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附件1、附件2),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结合人岗匹配度择优确定应聘人员。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对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试相关事宜。没有通过履历筛选及资格审核的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和个人经历、技能等综合条件进行初选,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采取现场考试、口头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组),800米跑(女子组)。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五)体检
通过体能测试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后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是否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是否参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是否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是否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根据技能测试、面试(含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辅警与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被聘用者缴纳“五险一金”。被聘用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入职转正后,年薪约7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具体工资以入职后核发为准。在岗工作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各类假期;免费配发工作服装;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三)享受在单位就餐费用减免优惠。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 0756-864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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