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0 15:30:21    惠州

招考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劳动关系: 编制正式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 9人

报名时间: 2024-08-20 09:00:00—2024-08-27 17:00:00

报名入口: 将所有文件压缩成以“考生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qjwgbs@h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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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惠城区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四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共9名,选调职位详见《惠城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惠城区镇(街道)、区直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职在编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敢于担当;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全日制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5.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1日以后出生),符合干部调动资格条件;

  6. 试用期满后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 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的,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关系的;

  4. 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选调的其他情形;

  8. 其他不适宜进入纪委监委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7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惠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需Word和PDF格式(签名)各1份。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求每份复印件上由考生本人亲笔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后再扫描为PDF格式,扫描内容应清晰完整。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重命名为“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并将所有文件压缩成以“考生姓名+手机号”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qjwgbs@hcq.gov.cn,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手机号”。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由惠城区纪委监委干部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全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谈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和岗位需要,视情通知有关报名人员面谈。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四)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决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如遇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名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六)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选调的,可以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经考察、体检后,安排考察对象跟岗考察。

  (七)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资格审查、面谈、面试、考察、体检、跟岗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将在鹅城清风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入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参加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工作人员如发生违反选调工作纪律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

  (二)考生咨询电话:0752-2386546(工作时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1、惠城区纪委监委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惠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个人有关情况报告表

 

中共惠州市惠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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