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我县旅游“双创”工作,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临聘人员,负责旅游双创工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文档、Excel表制作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2024年8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新兴县旅游事务中心办公室(新兴县新城镇南外新街15号4楼),联系电话:0766-2882313。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要求如实填写《新兴县旅游事务中心招聘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等个人相关信息。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写作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采用面对面问答方式。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9月13日上午9点。笔试、面试地点:新兴县旅游事务中心四楼大数据中心。
七、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政审
经体检合格者,由县旅游事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九、薪酬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月工资3300元,按照有关规定购买社保,并享受法定假期及双休。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新兴县旅游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6-288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