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车队大巴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
4.具有阳春市辖区内户籍,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之后出生);
5.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专业要求
1.持有A1驾照且有5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有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退伍军人优先。
2.五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及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3.本年度驾照扣分为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和办法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人秘股(阳春市府前路102号4号楼二楼),联系电话:0662-7736109。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名条件者在报名时间内持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2024年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
5.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6.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一年的扣分记录凭证。
四、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技能测试和面谈环节。(注:凡向我处交资料的所有应聘人员,即视为同意将所提交的全部资料交由我处备案,一经提交,所有资料均不予退还。)
五、考试形式
(一)技能测试
经资料审查后,符合司机招聘条件的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技能测试当天驾驶员必须同时携带驾驶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双证缺其中任何一证,均不得进入考场。
3.技能测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公布成绩。
4.技能测试考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二)面谈考核
司机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谈考核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谈考核对象。面谈考核之前放弃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考核当天放弃或未按时到达面谈考核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面谈考核成绩在个人面谈考核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司机综合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谈考核成绩×50%;技能成绩、面谈考核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司机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组织实施。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阳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证明(计生审核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含购买社保个人自付部分),大巴驾驶员每人每月3500元(含"五险一金”自付部分)。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二)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阳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