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第一批一般特聘专干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4 14:12:30    深圳

招考单位: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劳动关系: 编外合同

考试类型: 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 1人

报名时间: 2024-09-14 09:00:00—2024-09-23 18:00:00

报名入口: 邮箱guangmzzrsb@szgm.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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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光明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批一般特聘专干招聘职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机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参加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3日18:00。

  2.报名资料:

  (1)《光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特聘专干报名表》(报名阶段仅需提供word版本,表内需有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情况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签名需手写,附件4);

  (7)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excel版本,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uangmzzrsb@szgm.gov.cn,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本人姓名;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材料不予受理。

  4.报考咨询

  报考咨询:朱先生、董小姐,咨询电话:0755-29099120。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街道办事处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学历、学位为港澳台及境外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及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生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街道办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在公示期内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选聘名额,光明街道可从入围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顺次递补。

  八、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一般特聘专干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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