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和《关于高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2023﹞14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就业,高州市曹江镇满坑村委员会、高州市曹江镇甲子坡村委会等开发并经我局认定乡村公益性岗位,现发招聘公告,欢迎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报名应聘。
一、岗位情况(详细见附件)
二、报名人员条件
1、脱贫劳动力;
列入精准扶贫、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脱贫劳动力。
2、就业困难人员;
经过镇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携带所需材料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
2、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
五、报名开始时间
2024年9月27日
六、录用
1、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岗位要求,按公益性岗位安置排序确定人选。
2、经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录用。
3、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直接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注:乡村公益性岗位1年,城镇公益性岗位3年。
附件:2024年高州市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第十三批).xls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