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政法机关应急处突队伍建设,提升政法队伍处置突发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管理防范、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优化应急队伍力量配置,怀集县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怀集县猛龙特战队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次招聘的岗位主要从事应急处突、抢险救援工作,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能等任务;办公室基本日常工作等。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应聘年龄在18至35周岁(有相关综治维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二)不予录取的范围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政府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个人有较为严重的不良征信记录的;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基于应急处突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应急处突工作的不予招录。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周六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集县委政法委二楼队伍建设指导室(怀城街道解放北路55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怀集县猛龙特战队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由本人填写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4张;
(5)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收到资料后,用人单位对报名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笔试、体能(技能)测试、面试及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共三项。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作答,笔试类型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体能测评。满分100分,体能考核标准和合格分数线参照应急救援队伍训练标准执行。笔试、体能测评成绩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依次等额递补。
四、薪酬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肆万元(含五险一金)的标准统筹解决;
2、休息时间:每月休息8天(实行轮休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假、婚假、陪产假等;
3、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五、其他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4.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招聘有关事宜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中共怀集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