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工作需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4个,分别是: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广东省军用供应站。具体情况如下。
(一)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省集中供养的一至四级重残军人的长期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承担全省分散安置的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伤复发的短期治疗、康复和疗养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
(二)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全省五至十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无传染病且生活能自理的复退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康复、疗养和养老工作。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西路59号。
(三)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公益一类,正处级。主要任务:收治省内复退军人、各类优抚对象及社会精神病患者。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杨村镇通站路。
(四)广东省军用供应站。
公益二类,正处级。主要任务:保障过往部队、新兵、退伍兵、民兵、预备役人员食宿供应工作。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14号粤民大厦21楼。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
(七)港澳居民报考还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报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日9:00—11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系统实名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2024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系统(https://nfrcks.gpnu.edu.cn/)注册报名。
除填报基本信息外,考生还在应在招聘平台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1)全部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硕士等学习阶段的证书。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和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传的佐证附件须确保齐全、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一旦提交了报名信息,将不可修改。
3.注意事项
(1)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2024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系统(https://nfrcks.gpn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通知均在2024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系统(https://nfrcks.gpnu.edu.cn/)或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dva.gd.gov.cn/)公布,报名后请自行查阅有关通知,如因个人原因未按通知要求参与相关环节考核责任自负。
(3)考生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4)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生信息初审。
考生报名结束后,各公开招聘单位对考生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初查,个人基本信息完整的,给予参加笔试的资格。此阶段只初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不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可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核。请考生认真对照岗位报考条件,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在2024年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招聘考试系统(https://nfrcks.gpnu.edu.cn/)公布。
(三)笔试确认。
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25日9:00起至2024年11月2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是否参加笔试”的确认。未按规定进行笔试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不予以安排笔试。
(四)笔试。
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医疗类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其他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评。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2月3日9:00起至2024年12月7日18:00前。请自行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固定考场封闭限时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dva.gd.gov.cn/)公布。
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查过程中,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审查不通过导致入围缺额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dva.gd.gov.cn/)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hrss.gd.gov.cn/)和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http://dva.gd.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公告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三)本公告提到的“以上”都包含本数,如“60分以上”即指60分或以上分数。
(四)本公告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负责监督。
咨询电话:020-84192843(广东省第一荣军优抚医院)
0757-86803096(广东省第二荣军优抚医院)
0752-6691476(广东省第三荣军优抚医院)
020-32674668(广东省军用供应站)
监督投诉电话:020-32665920(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