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情地图”应用推广工作,强化网格员队伍建设,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水平,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口镇专职网格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负责网格内的禁毒、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打击制假售假、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民生救济和保障、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交通劝导等公共安全工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组织领导;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4.具有国家承认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招聘人员原则上为本镇、本村(社区)居住人员,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网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二)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为专职网格员:
1.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网格管理工作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8:30至11月20日17:30止。
报名地点:陆河县河口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二楼201室。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河口镇村(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1份,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要求纯色背景,报名表内容据实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二)确定面试人员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选均为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主要考察应试者从事网格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文化和业务能力。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根据招聘岗位的名额依面试成绩高低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其本人按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卫生部门的体检报告单,体检费用由聘用对象自理。对于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正式聘用的专职网格员,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务聘用协议,聘用周期一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协议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岗位情况确定是否续聘。期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专职网格员劳务费用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每人每月劳务费用2600元,平均月绩效每人400元,劳务费用和每月绩效按月发放;年终每人3000元绩效工资(按每月250元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约160元/人(按照实际购买结算)。
六、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本公告由河口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0-5591177(河口镇平安法治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监督电话:0660-5597000(河口镇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