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护航“百千万工程”建设,以高质量平安助推揭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揭东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务辅助人员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辅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从事打击违法犯罪、治安巡逻、社区防范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编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经招考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订立劳动合同,到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相应岗位开展辅助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备岗位要求的人员,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8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岗位G、H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11月26日至2006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当日(即2024年11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具体各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部分岗位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换值班;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户籍、学历、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
5、报考岗位H的人员还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准驾车型A1、B1驾驶证1年以上;
(2)未发生驾驶机动车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员重伤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无记满12分或者驾驶证被吊销记录等情形。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6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包括填写报名表、提交报名材料、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查询考试成绩等环节。
3、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考服务平台(http://www.sydwzk.cn/gdsjysgajgkzp2024)
4、报名系统操作流程:
(1)登陆报名系统并设置密码;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3)上传电子照片(大1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4)上传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和个人页);
(5)上传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上传其他证明资料:如相关技能证书、单位证明、退伍证、填写完整并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等扫描件。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公安机关在岗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分局将根据招聘条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审核通过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系统于2024年11月26日17:30准时关闭。在规定时间内已上传报名材料的人员,如因上传资料不齐或不符致使审查不通过的,可于11月27日12:00前及时补充并重新上传。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不能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涉及法律问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时事政治以及警务辅助人员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设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东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待定。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类推。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对象。
2、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 |
男子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纵跳摸高 |
≥255厘米 |
体能测评项目 |
女子组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5"1 |
≤15"4 |
纵跳摸高 |
≥220厘米 |
说明: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和体检。
(三)面试
1、面试对象
从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的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采取达标制,达标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面试不达标,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和聘用对象。
4、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东公众号公布面试结果。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视力标准放宽为:单侧裸视不低于4.8,低于4.8的可加测矫正视力,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按递补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参照人民警察招录考察政审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和政审,进一步核实报考资格条件。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东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查对招聘不产生影响的,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按劳动雇工有关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初次合同签订期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续聘。办理聘用手续后,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自行对警务辅助人员进行培训,然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应的岗位。
十、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区公安分局通过相关媒体公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本次考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可进行调剂递补,因岗位特殊性,除空缺岗位要求的性别外不区分空缺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对象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薪资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揭东区同期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具体薪酬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发放,并列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和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招聘有关事宜可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663-3274110 、0663-8116500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