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增强高明区国资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结合高明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高明区区属国有企业正职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一)佛山市高明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正职1名。
1.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及职称:建筑类、土木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4)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具备5年及以上地产企业或产业园区开发企业城市总经理或区域总经理工作经历,或多项目开发经验。
(5)对国家产业政策有较强的敏锐性,具备丰富的行业人脉资源,有空港项目、产业园项目开发和运营经验并对行业现状、未来前景和机会有全面深刻认识;
(6)具备科技服务、产业招商运营、创业孵化、基金投资等综合知识,具备较强产业地产(产业园/传统商业)发展趋势分析能力,熟悉商业规划、业态布局、动线组织、商业定位;
(7)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研究分析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具有丰富的商务谈判技巧,出色的沟通、应变能力,对市场有敏锐的洞察分析能力、项目筛选能力和开发统筹组织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模式;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珠三角地区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熟悉国有企业运作机制与文化;
(5)有大中型企业、知名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成功实操经验;
(6)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
(二)佛山市明优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正职1名。
1.任职资格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
(3)专业及职称:现代农业类、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4)工作经历及工作经验:具有5年以上农业企业管理、农业供应链管理、三产融合及产业管理方向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3年以上高层岗位任职经验。
(5)具备丰富的农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具备较强的战略规划、决策执行和团队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
(6)熟悉国家农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优秀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复杂问题和应对各种挑战;
(7)具备定战略、谋发展、善经营、强管理、带团队、抓过程、拿结果的综合能力。
2.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
(2)熟悉政府部门运作模式;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珠三角地区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熟悉国有企业运作机制与文化。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调查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对企业违规投资经营负相关责任,被认定为禁入限制人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配偶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岗位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彩色电子扫描件)压缩成以“应聘岗位-姓名-居住地-手机号码”命名的压缩包,投递到以下邮箱:gmgz_zp@163.com,联系人:严女士,咨询电话:0757-88683628。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公开招聘企业负责人报名表(手写签名电子扫描件,详见附件),需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原件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职(执)业资格、相关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6.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和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面试、背景调查及政治审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4.背景调查不满足录用条件或放弃录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不能提供任职单位所需入职材料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录用的。
因上述情形取消录用资格的,由区国资局党组根据实际需要和人选情况,综合决定是否递补拟录用人选。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届时将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如出现无法联系等状况,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聘坚决贯彻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和工作回避制度。
五、其他
(一)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将研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国资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