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根据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无严重疾病;
(四)年龄:20周岁至40周岁;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岗位服从安排,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会基本的计算机操作,需要参加早间、夜间巡逻;
(七)需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住建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一)发布公告及时间
在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鹰峰东路20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二楼执法股。联系人:赵女士、李先生,联系电话:0751—5381058;
3.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对象,现场填写报名表。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
(四)面试
笔试分数前五名的考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五名的,按实际人数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五)体检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的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住建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聘用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类,工资待遇每年46000元(包含工资、五险等)。聘用人员由县住建管理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四、附则
1.凡在报名、面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考生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招聘成绩1年内有效,期间协管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从本次招聘剩余考生中按最终成绩递补。
咨询和监督电话:0751-5381058
乳源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