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调任一批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调任职位共6个,其中区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调任范围
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调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广东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和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人员应担任与调任岗位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且已满1年;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在聘相关领域副高级专业技术岗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在聘相关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调任公务员的,应当具有相当职务层次的任职资格且已满1年。
国有企事业单位高职务管理人员可以调任低职务层次公务员。
2.年龄要求:
调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3岁(1980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调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5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岁(1985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经历要求满足其中之一即可,详见职位表(附件1)。专业分类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学历、学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以上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5日,现任职务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影响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9:00至2024年12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调任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登录https://ftqtr2024.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及证件扫描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资格初审
根据调任条件、报名材料等与所报考职位的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调任职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调任职位,资格初审通过且符合其他职位报名条件的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因人数未达比例取消调任的,向报考人员反馈情况;对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补充报送,不能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补全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笔试合格线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高于合格线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调任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入选人员比例不足1:3的,可取消调任岗位,也可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的重要参考,报名人员的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将结合岗位需求,重点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素质,综合评定报考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面试合格线由福田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作为考察人选。面试的入围人选、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五)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通过线上答题的形式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结果将作为调任的重要参考。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其中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选面谈等形式,依据调任资格条件和调任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政治标准。结合考察情况,按照调任职位等额提出拟调任建议人选。经考察认为人选不适合调任的,取消该人选的调任。
(七)体检
若调任单位认为有体检必要的,由调任单位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深圳市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调任人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八)确定拟调任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调任人员。拟调任人选应及时在调出、调入单位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调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调任资格。
如拟调任人选为所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且该单位有独立使用经费决策权的,组织开展离任审计。在正式办理调任手续前,结合审计情况决定是否调任。
(九)审批和调任
经公示无情况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程序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等手续。调任人员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进行职位调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调任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因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空出调任名额的,可视情况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55-82918892,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755-83253386(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