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乐华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临时性工作岗位(村务代理)工作人员1名。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街道社区和群众工作,吃苦耐劳,可以接受加班和调班,服从组织安排,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1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会计资格证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3.因个人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有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19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13日;
报名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办事处212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9-3232972。
3.提交资料要求
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等相关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所有资料均须提交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留存,原件核对后退回)。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考办公室将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个人信息必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招考领导小组根据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个人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由街道招考办公室组织,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组织面试。
2.应聘人员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3.具体方式: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二)体检与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对象,未接到电话、短信的,则为面试未通过人员。
(三)公示
体检与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乐华街道公告栏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
(五)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参与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递补体检或政审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办负责解释。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