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季华中学是佛山市教育局直属的公立普通高级中学,为市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一级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名,本次招聘的教师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等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高中地理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获省级特级教师、省级名教师、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骨干教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5.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填写《佛山市季华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整合至同一Word文档中,连同已填写的报名表及汇总表,一并打包压缩,按要求命名发送至邮箱:1139907862@qq.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名称请使用“姓名+应聘学科(在编)+联系电话”的格式。邮箱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7:30,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料及资格初步核查后,以电话、邮件或短信联系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通知考核的时间、地点,考生报到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表(见附件2,贴好近期免冠照片,提交原件);
2.身份证、户口簿(含地址页及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
4.毕业证、学位证;
5.其他材料,例如个人综合荣誉证书、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奖证书、本人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业务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业务考核环节,考核分为试教考核和答辩考核两部分,考核评委小组对符合条件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每一项考核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计入总成绩。按试教考核成绩和答辩考核成绩5:5的比例合成考核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
对考核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答辩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答辩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按试教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核成绩在“佛山市季华中学公众号”和学校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统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和佛山市季华中学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季华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04077
投诉电话:0757-87762233
附件:1.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xlsx
2.佛山市季华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docx
佛山市季华中学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