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惠州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和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决定集中组织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7家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共招聘22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惠州市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员额制人员不得报考,惠州市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提供将可能影响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期间登录网上报考系统(https://bm.gd-pa.cn/dzsys/hzwjj)进行报名操作,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要求清晰、完整)上传至报考系统。
(二)报名材料
1.报考系统内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后下载并双面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考系统;
2.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工作证明(如需提供请参考附件3);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同意报考证明等。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照片应保持一致,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岗位要求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四)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月4日至1月6日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月9日9:00起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并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报考系统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同步公布。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占综合成绩50%)+面试(占综合成绩50%)”,其中招聘条件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为直接面试考核。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笔试科目,分类设置,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官方网站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申请一次核查分数。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二)资格复审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市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重点考察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在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岗位条件为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综合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和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四)招聘单位联系方式及联系人(附件4)。
惠州市中医医院,0752-2756757,陈老师。
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752-2883821/3621,黄老师。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0752-7806612,黄老师。
惠州市职业病防治院,0752-2389863,韦老师。
惠州市皮肤病防治研究所,0752-2389000,吴老师。
惠州市120急救指挥中心,0752-2883713,吴老师。
惠州市特殊人员收戒羁留医院,0752-2288163,钟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0752-2833790
附件:1.惠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