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简称“光明区委党校”)成立于2019年3月,加挂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光明分校、深圳市光明区行政学院、深圳市光明区社会主义学院等牌子,是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基层教学调研基地、省委党校光明区教学基地。光明区委党校是培训光明区党员领导干部的主要机构,是培训光明区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也是光明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2023年2月,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面向全国公开招收若干博士后研究人员。具体事项及要求如下:
一、专业要求
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工学等学科(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研究方向
政策研究、数据要素研究、人工智能研究、产业研究等相关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35岁)以下的博士(取得博士学位三年内或2024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三)独立科研能力较强,从事过相关课题研究,作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过1篇以上论文。
(四)需全职在岗工作2年,男女不限。
(五)博士后在校管理按光明区委党校博士后管理办法执行。
(六)其它要求以合作招收单位为准。
四、招聘流程
(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初审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离职证明(社会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二)对选定面试人员择期面试,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合适的候选人员。
(三)公示招聘结果。拟聘人选将在网上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由我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四)签订合同。录用人员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在站待遇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工作期间,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工资和补贴,相关待遇如下:
1.符合《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件的:
(1)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本市从事博士后工作的,给予每人60万元在站生活补贴;
(2)符合省在站博士后每人总额3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条件的,市财政给予每人12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3)其他人员,市财政给予每人36万元在站生活补助;
国家、省在站生活补贴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博士后人员期满出站后6个月内留(来)深全职工作且与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对于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博士后研究结束3年内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境外博士后,来深全职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给予每人36万元出站来深生活补助;
(5)对本市在站期间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人员,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经费资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本市博士后人员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且出站后6个月内与本市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再按国家和省奖励金额给予1:1创新创业奖励,高于上述奖项的,参照金奖执行,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国家、省资助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符合光明区相关政策条件的:
(1)博士后人员在站工作期间,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相关博士后管理办法发放工资和补贴,最高为36万元。
(2)出站留原博士后设站单位,承担在站期间相关科研项目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给予为期3年,最高30万元的光明科学城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
(二)学校为进站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科研设备。
(三)若深圳市及光明区博士后人才资助政策有所调整,以最新的文件规定为准。
六、报名要求和联系方式
该公告有效期一年,期间视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招考,报名时请提供如下材料:
(一)信息采集表、博士后报名表(详见附件)。
(二)个人简历。
(三)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四)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2篇(部)(扫描件)。
(五)个人拟开展课题的研究计划(2000字左右)。
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wdx@szgm.gov.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专业+本人姓名。
联系人:张老师19928871655(考核管理咨询),麦老师13632504438(招聘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风景路51号。
邮编:518106。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
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2024年第三批博士后招聘岗位表
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博士后报名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