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2 15:33:55    珠海

招考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劳动关系: 编外合同

考试类型: 教师

招录人数: 1人

报名时间: 2025-01-02 09:00:00—2025-01-07 18:00:00

报名入口: 请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考系统https://zhhqzp2024.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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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幼儿园师资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合作区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园长1名。负责统筹1所新开办幼儿园2025年9月开园各项筹备工作,包括跟进园所建设、组建教职工队伍、采购设施设备、构建幼儿园办学理念及课程体系、开展教师培训等。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20年及以上的,学历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

  3.具备5年及以上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工作经历之一:

  (1)2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园长,或3年以上公办副园长或园长助理工作经历;

  (2)2年及以上市一级及以上等级民办幼儿园园长工作经历。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税前年薪人民币30万元至60万元,具体薪酬面议。

  符合各项优惠政策条件的拟聘人员,可享受:

  (一)合作区引进人才生活补贴(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zcfg/zyzc/content/post_3647811.html);

  (二)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zcfg/zyzc/content/post_3511338.html);

  (三)落户横琴或持有横琴居住证后可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签注,一年内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通关便利(https://www.nia.gov.cn/n741440/n741542/c1686079/content.html);

  (四)子女享受公办学校入学保障;子女享受澳门有关高校对横琴户籍考生加分优惠政策。

  四、招聘程序

  招聘设置网上报名、线上资格初审、笔试、线上面谈、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其中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博士学位,且符合所有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免笔试直接进入线上面谈环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日9:00至2025年1月7日18:00。

  2.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

  (5)工作经历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健康证;

  (7)教师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8)报考者按市一级及以上等级幼儿园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的,需提供幼儿园获评市一级及以上等级的有关证明材料(如评级公示)。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报考系统https://zhhqzp2024.htirc.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下一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结束,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免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有关事宜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布。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线下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三)笔试

  笔试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统一划定。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员,进入线上面谈人员的数量(含免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0:1,若出现进入线上面谈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则成绩并列的报考者一同进入线上面谈环节。若进入线上面谈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0: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线上面谈人员。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及内容

  共考一科,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与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线上面谈名单及线上面谈相关事宜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布。

  (四)线上面谈

  报考者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参加线上面谈。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直接面谈、专业能力测试等方式对考生进行评分,线上面谈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线上面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0:1,若进入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足10: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进入线下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有关事宜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布。

  报考者未能在当天指定时间参加线上面谈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线下资格复审

  报考者须携带报名表及招聘公告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地点由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按照现场指引完成心理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参考依据,不计入成绩。

  (六)面试

  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

  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特定情景下的应对处理能力。考官视情况进行提问,提问环节不计入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

  报考者未能在当天指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名单于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布。

  (七)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等环节。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拟聘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个人鉴定材料(由现工作单位出具)。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官方网站(https://www.hengqin.gov.cn/livelihood/)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园长为非在编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2.年龄和任职年限计算截至网上报名首日。年龄含本岁,如4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3.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在线上面谈、线下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环节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从上一环节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

  4.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聘用。

  5.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89362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

  监督电话:0756-884166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情况简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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