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公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聘人员李芳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财政局反映(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光明区财政局8楼839(A)室,邮政编码:518107,联系电话:0755-8821054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光明区财政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或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国有企业财务总监拟聘人员名单
光明区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
附件: